太原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澳门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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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澳门凯发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太原理工大学 作者:太原理工大学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的要求,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的要求,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8号令)的要求,学校消防委员会、保卫处应切实加强对我校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学校要求全校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各单位的党政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消防工作实行院、处(部、所、馆、中心)、系、科(室)逐级负责管理制。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火检查等各项制度。各单位应组建和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组织的管理,消防重点部位配齐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2.各校区内的建筑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手续;

3.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在门窗、阳台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火灾隐患。

(二)工作方式与要求

开展消防大检查工作与当前学校开展的“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自查自改,“专项行动”检查组成员单位检查、督查的工作方式,对照上述检查的5项主要内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学校宣传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报校刊、宣传展板、警示牌和微信、微博、校园网站等宣传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逃生演练活动,宣传普及防火和灭火知识。学生处认真做好入学新生的消防知识讲座、应急逃生演练等安全教育。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太原理工大学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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